大货车抢黄灯发生事故后逃逸,驾驶人:没想到交警破案如此神速
2022-11-08 21:34:4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林俊 | 作者:颜宁 | 点击量:7578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:颜宁)11月6日18时20分,湘潭市雨湖区交警大队五中队接122报警称:在湘潭市雨湖区白云路与春兰路交叉路口,一辆大货车与电动车相撞,致使两人受伤,大货车当场逃逸。

五中队事故值班民警宾树林一边协调同事调取事发监控视频,一边迅速出警前往现场。通过勘察现场散落物以及监控视频判断:货车车牌为湘KH0***,左前大灯侧板受损破裂缺失。

确认肇事车辆后,宾树林对货车可能通行方向的监控进行逐一排查,却未看到货车踪影,由此断定货车应该是为了逃避搜查躲藏起来,遂与同事兵分两路对周边道路进行巡查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当天晚上21时50分,案发3个多小时后,交警终于找到肇事货车,但驾驶员却未在车内。

民警通过该车信息电话联系当事人,谁料机主不接电话也不回复。宾树林遂编辑手机短信劝告提醒:“师傅,我是雨湖交警大队五中队的民警,如果是你驾驶的车辆,还希望你尽早尽快到我中队处理”。短信发出10分钟没有回音,20分钟、30分钟过去仍无音信,就在民警以为短信不通时,驾驶人终于回复:“我就来了,十分钟就到了。”7日0时08分,肇事车辆驾驶人来到雨湖五中队投案自首。

经查,驾驶人李某持B2驾驶证,当天傍晚归家心切,通过事发路口时便心存侥幸抢了黄灯,未能及时避让行人。事发后,因为该车存在没有购买保险且准驾不符、路口未减速等多种违法行为,李某惧怕承担后果,所以选择了肇事逃逸想要逃避法律责任。

李某表示自己没想到交警破案如此神速,自己迫于心理压力才投案自首,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。

湘潭交警提醒广大市民,行经路口时宁等三分、不抢一秒!千万不要心存侥幸,因贪一时之快而后悔莫及。

一审:李林俊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责编:李林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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